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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銓敘部有關政務人員退職撫卹條例第2條第3項第2款及第3款所定公務人員及教育人員

主旨:轉知銓敘部113年8月14日部退二字第11357339471號令有關政務人員退職撫卹條例第2條第3項第2款及第3款所定公務人員及教育人員,分別包括適(準)用公務人員個人專戶制退休資遣撫卹法及公立學校教職員個人專戶制退休資遣撫卹條例之人員,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新竹縣政府113年8月15日府人給字第1134656943號函辦理。

二、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113年8月14日部退二字第11357339472號函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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