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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教育部宣導現職軍公教人員不得赴陸設籍、領用中國大陸護照、申領陸方身分證、定居證及居住證一案,請查照

一、依據教育部114年2月19日臺教人(二)字第1144200522A號函辦理,併附大陸委員會114年2月11日陸法字第1140400131號函。
二、檢附教育部及陸委會原函及附件影本各 1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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