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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國中縣內介聘】有關本縣114年縣內介聘缺額一覽表及相關規定,詳如說明,請查照。

依據新竹縣政府教育局公告事項(公告編號:97281)

一、依據本縣114年度國民中學教師甄選介聘作業第一次會議決議事項辦理。
二、本年度縣內介聘改採電腦作業進行教師介聘作業服務,其教師線上提出縣內介聘申請時間:4/10-4/16;縣內介聘校內初審時間:4/17-4/22,縣級積分審查時間:4/23 (最後補件時間為4/23 16:00)。
三、請欲申請縣外介聘之教師(或委託學校代表)於積分審查當日檢附相關文件正本及影本至審查會場審核(請加附經人事查核之影印資料),本局同意核予公假登記,惟課務自行調整。
四、無論縣、內外介聘,服務證明、在職證明及教師證為必備證件。
五、檢附本縣114年度國民中學教師甄選介聘作業相關規定與表件及縣內介聘缺額表1份如附件。

連結網址如下:
https://doe.hcc.edu.tw/doe_front/index.php?action=news_detail&news_uuid=31790cfa-aeab-42d4-b383-9a6a57017766&page_uuid=47ba2499-b33f-4518-b9d7-32066539c3fd&mess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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