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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有關約用法官助理與公務人員職等相當之對照一案。

一、依據銓敘部115年9月21日部銓二字第11560065051號函辦理。
二、約用法官助理與公務人員職等相當之對照如附件對照表,日後採計曾任約用法官助理年資提敘俸級案件,其職等相當之對照,依該表辦理。
三、檢附新竹縣政府書函及附件各1份供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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