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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宣導】

主旨:為維護學生健康及校園食品安全,請持續加強宣導相關注意事項,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新竹縣政府教育局113年10月14日教體字第1135044917號函辦理。

二、依據教育部113年10月7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135806148號函辦理。

三、近期有食品疑似中文標示不明或添加未經核准使用之色素,並於我國販售之情事,引發學生飲食安全相關議題。

四、為維護學生健康及校園食品安全,請學校協助把關恐危害學生身體健康之食品,並透過相關會議及場合加強宣導健康消費、辨識健康產品與服務資訊的正確性,以提升學生食品安全知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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